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关心重视,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殷切期望。
守正创新深耕金融改革试验田,更好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补短板
上海作为具有深厚金融发展底蕴和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的国际金融中心,一直是全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试验田。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正处于全面提升能级的关键阶段,承接更多金融改革开放任务,既是上海更好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的责任所在,也是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路径所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对金融体制改革做出前瞻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并提出七个方面的重大任务。在推进落实过程中,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立足履职实际,从五个方面着重发力:一是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大政策落实,当好施工员、实干家,把改革蓝图尽快转化为生动实践。二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大宗商品贸易、境外承包工程等领域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加速拓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场景,培育境外主体对人民币的真实需求和使用粘性。加快推动“上海价格”在全球广泛应用,提升关键产品定价能力和国际话语权。三是指导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能力,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力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整合境内外渠道资源,通过总分行、本外币、离在岸联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金融服务。四是继续支持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全方位、多领域提升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支持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支持力度。五是积极参与航贸数字化建设,加强金融中心与贸易、航运中心的联动,形成共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合力。
坚定不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加快打造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并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进行部署,彰显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上海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集聚了500多家外资金融机构,债券通、沪港通、沪伦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均通过上海联结。截至2024年6月末,共有1133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银行间债券4.31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0%。国际横向比较看这一占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决定》明确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重点是加强规则对接、规制协调、管理提升和标准制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统一部署,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一是推动已出台的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便利化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吸引集聚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长期资本来沪展业兴业,不断增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和信心。二是探索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在不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三是配合市相关部门,用足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规则体系,开展新兴金融领域立法探索,为代表国家参加国际竞争做好充分准备。四是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国际交流合作,兼顾对标国际与本土输出,将具有普适性的国内经验和规则上升为国际规则,提高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影响力。
凝聚合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科创中心联动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科技金融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决定》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部分要求“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凸显党中央对科技金融的高度重视。
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包括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金融和科创都是上海的核心功能,科技金融是联动两个中心建设、促进双向赋能的重要着力点。发展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金融自身的能力建设,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主动性,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继续发挥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聚焦问题短板,合力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上海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一是抓好《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为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二是推动《上海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实现三年内通过股权、贷款、债券、保险等累计投放2万亿元,促进上海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三是继续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沪科专贷”“沪科专贴”等货币政策工具,更好提升对小微、民营类科创企业,尤其是对科技含量高、原创力强的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级。四是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鼓励外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在上海孵化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新型企业。
多管齐下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牢牢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决定》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单列一部分,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重点举措。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要意义。
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集聚各类全国性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交易额占全国近九成,涉外收支规模约占全国三分之一,人民币跨境收付规模约占全国一半,在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责任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对具体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有序做好存量风险处置项目收尾。同时,还将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高开放条件下金融防控风险能力、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覆盖全金融市场的交易报告库建设,通过集中整合各金融市场的交易信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风险传递共振。二是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要求,持续加强外汇市场形势动态监测和国际收支风险研判,构建跨境资金流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扎实推进对跨境资金行为主体的精准治理。三是大力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常态化、持续性普及金融知识、警示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发生。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监管质量、水平和效能。加快数字化金融监管人才培养,增强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金融安全的本领,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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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鹏辉图:邢千里编辑:陈瑜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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